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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通知

来源:政办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6日 浏览次数: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科右中旗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726  

科右中旗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预案 

为切实做好我旗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突出以人为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御工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受威胁的人口集中区和居民点以及重要设施进行防治部署,积极推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社会稳定和全旗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专业队伍与当地群众相结合”、“技术业务与行政措施并重”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把握重点,兼顾一般,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全旗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全旗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和历年降水情况,全旗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科右中旗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等。全旗地质灾害点为37处,其中泥石流19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51.4%,崩塌16处(潜在2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43.2%,地面塌陷2处,占地质灾害点总数的5.4%

(一)泥石流

占全旗地质灾害的第一位,区内泥石流为沟谷型,主要分布在中部的低中山区,多发育在霍林河及其支沟处和坤都冷河。全旗泥石流共19处,按规模划分,区内小型泥石流17处、中型泥石流2处,全旗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请见附件1

(二)崩塌

全旗发现崩塌处16处,主要为人工岩质崩塌、岩体崩塌,主要发育在修建公路、铁路切坡处及采矿形成的陡崖处,分布在北部山区及黄土(沙)丘陵区,全旗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请见附件2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加大地质灾害隐患调查力度。在旗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苏木镇要加强对泥石流、崩塌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监控和预防,尤其是对存在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的地区,由旗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技术人员开展勘查评价工作,对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摸底排查,制定重点地段的防治方案,并指导当地政府和群众建立健全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重点区内的基本情况。督促各矿山企业对其矿区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彻底排查,落实防灾责任制和应急抢险预案。

(二)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网络,扎实抓好群测群防工作。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要强化监测、预测和预报工作。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根据已查出的危险点、隐患点,层层落实防灾预案。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将防灾预案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苏木镇行政一把手,嘎查、艾里负责人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农牧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至农牧民手中,让受威胁的农牧民知道灾害发生时的撤离路线,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对因不负责任,延误预报预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健全各项制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旗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基础调查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全面掌握全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将防灾落实情况上报至旗人民政府。各苏木镇和国营农牧林场以及厂矿企业,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健全和完善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速报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及加强通讯保障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或地段,从事重大建设项目或其它挖掘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事先进行评价,以防诱发地质灾害。

(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旗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加强同各地、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联合交通、住建、铁路等部门,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对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尽力减少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密切配合,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防群治意识。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环境日和减灾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介播放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汛期尤其是强降雨时期,要在电台、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增加“防治地质灾害”的警示内容。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旗群众对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使他们掌握地质灾害突发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的紧急避让方法,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建立和完善隐患巡查制度,加强灾后速报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公益事业,也是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汛期巡视工作制度和雨季值班制度,确保责任到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各项防灾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担任灾害监测任务的单位和基层组织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赶赴事发现场调查了解灾害成因和发展趋势,协助当地人民政府采取妥善应急措施,防止灾情继续扩大,并将灾情详细情况和处置情况随时上报盟国土资源局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处置完毕后,国土资源部门要编写详尽、完整的处置报告,逐级报送旗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根据上级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每月18日前,将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成功预报灾例报旗人民政府,同时报旗国土资源局。旗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值班室电话:41302724661693。各苏木镇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防灾地段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报给旗国土资源局。

 

附件:1.全旗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

2.全旗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

3.科右中旗地质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全旗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

 

哈日诺尔苏木斯力哲艾里

巴仁哲里木镇巴彦珠日和艾里(2处)

巴仁哲里木镇德日苏布拉格艾里

巴仁哲里木镇巴仁巴彦扎拉嘎艾里

巴仁哲里木镇哈旦阿拉艾里(2处)

吐列毛杜镇博根扎拉嘎艾里

吐列毛杜镇三桃园艾里

吐列毛杜镇海林大上屯艾里(2处)

吐列毛杜镇色音宝力高艾里

吐列毛杜镇和日木艾里

吐列毛杜镇上乌兰哈达艾里

吐列毛杜镇南铁特格艾里

吐列毛杜镇胡波艾里

吐列毛杜镇素格艾里

额木庭高勒苏木吐列图艾里

额木庭高勒苏木赵家屯艾里

 

 

附件2

 

全旗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区

 

哈日诺尔苏木防火站西7公里处

哈日诺尔苏木防火站西5公里处

巴仁哲里木镇额布根乌拉艾里

巴仁哲里木镇哈旦阿拉艾里

巴仁哲里木镇东6公里处

巴仁哲里木镇巴仁好力特格艾里

巴仁哲里木镇准好力特格艾里东1.75公里处

吐列毛杜镇巴仁巴彦乌兰艾里西北1.2公里处

吐列毛杜镇西2公里处

吐列毛杜镇坤都冷准莫德吐艾里

吐列毛杜镇坤都冷中心铁矿(潜在崩塌)

额木庭高勒苏木巴扎拉嘎兴蒙铁矿(潜在崩塌)

杜尔基镇准巴彦花艾里南1公里处

杜尔基镇茫哈艾里

巴彦呼舒镇伊和哈达艾里南

布敦化铜矿尾矿库

 

 

附件3

 

科右中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 堂    旗委副书记、代旗长      

执行组长:王玉林    旗委常委、副旗长

副 组 长:温利民    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

白 洋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许 长    旗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孙建华    旗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包桂珍    旗财政局局长

孙 健    旗教育局局长

包根柱    旗科技局局长

白建华     旗文体广电局局长

佟庆春    旗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连喜    旗农牧业局局长

宝音贺什格  旗林业局局长

李洪玉    旗水利局局长

朱宝成    旗红十字会秘书长

丁 柱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萨如拉    旗卫计局局长

白春光    旗安监局局长

王 强    旗农电局局长

张春玲    旗气象局局长

韩 锁    旗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铁钢    旗环保局副局长

金德晓    巴彦呼舒镇镇长

刘永泉    额木庭高勒苏木苏木达

张志宏    杜尔基镇镇长

康连义    吐列毛杜镇镇长

满都拉    巴仁哲里木镇镇长

斯日古楞   哈日诺尔苏木苏木达

达林台    布敦化矿区工作部党委书记

王 敏    孟恩套力盖矿区工作部单位书记

孙 燕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科右

中旗支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国土资源局,主任由许长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韩锁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为代文学、白礼宾,联系电话:4130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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