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对城市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治,有效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城市管理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内在要求,是经济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我旗城镇建设的不断加快和城区人口的大量增加,我旗城市管理滞后问题也日益显现,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城镇居民私搭乱建、违法建设的行为日益增多,给广大群众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损害了城市形象,制约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全面落实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各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以下内容的监管。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擅自改、扩建和增建;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等违法建筑行为;临时占道、户外广告、牌匾、门面装饰等监督管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乱倒建筑及生活垃圾,污水、污物外溢;擅自排放生活污水;油、烟、噪声等造成环境污染;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无照商贩经营行为;侵占、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侵占绿地,擅自砍伐、移植树木,以及其它损害小区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擅自拆改、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生活废弃物的清扫、收集、运输;不予对违规建筑通水及提供相关业务的维修、养护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住宅(住宅楼底车库)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申请人未能提交已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书面承诺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位作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查处违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的行为;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
国土资源局:严格落实土地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执法巡查,严格用地审批,严厉打击未批先用、少批多占、非法买卖土地等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
发展和改革局:对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进行查处;受理物业管理收费价格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管理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局:粉尘污染、违规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违规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造成水体污染等行为;其它影响环境的行为。
公安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加强保安员、暂住人口管理;犬类管理;监督指导物业企业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消防大队: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增加建筑物火灾荷载、占用消防道路设施。
农电局:进一步加强城乡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用电管理工作,严禁为城乡非法占地违法建设企业或个人提供供电服务。全面加强城乡用电稽查,配合全旗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违法建设采取停止供电措施,严厉打击违法建设私自接电行为。绝不允许给违法建筑供电。
巴彦呼舒镇政府:进一步加强镇区管理工作,要明确各社区及城乡结合嘎查相关责任人,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对城镇规划区外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城镇规划区内的违法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的同时,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各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出现违章建筑时,物业公司要在第一时间进行劝阻和制止的同时,及时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违约、侵权诉讼。若物业公司对小区违建未及时制止,也没有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业主可直接向主管部门投诉,对确认不作为和存在违法行为的物业企业将申请相关部门注销企业资质。
各职能部门对镇区的违法违章建筑办理的各类执照、许可证、产权证及违规出具的各类证明要自行清理收回,并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绝不允许对违法违章建筑办理各类执照。在下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时,如发现违法违章建筑户持有相关职能部门许可的执照,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齐抓共管,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一要强化领导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把查处违法建设作为检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考验。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合,协同作战,建立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不断扩大整治违法建设宣传,切实做到舆论先行、教育先导,做到教育常在、群众常评、违建必拆,发动群众重视、参与拆违控违工作。通过采访群众、讨论讲评等多种有效形式,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减少拆除阻力。特别要抓住违法典型的处理,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全局意识和城市理念,形成全面支持拆违控违的社会氛围。
三要强化综合管理,实现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无缝对接。将各部门的职责细化到城市管理每一个环节,建立管理共同责任制,实现信息互通,共同调查,综合执法。形成“事前规范许可、事中严格管理、事后持续保障、执法规范有序”的齐抓共管格局,实现城市管理的全方位、多层次监控,提升城市管理整体水平。
2016年9月21日